省直各單位、各設區(qū)市財政局、省直管縣財政局:
現(xiàn)將財政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19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并結合我省實際,做出以下補充通知:
一、江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煊墒∝斦d負責統(tǒng)一建立。原則上省內各級財政部門監(jiān)管的政府采購項目均應在此庫中抽取評審專家。依照相關規(guī)定可以從江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焱膺x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按照屬地原則管理。各設區(qū)市財政部門負責對轄區(qū)內申請入庫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進行審核,并于每年8月底前,將經審核合格專家的名單報省財政廳,由財政廳按規(guī)定導入江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臁?/p>
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對采購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并簽字確認。對采購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工作無法進行或采購文件內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要停止評審工作并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書面意見并簽字確認;對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的,評審小組應當出具評標報告說明廢標或終止采購活動原因并簽字確認。
四、對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評審專家勞務費由集中采購機構支付;對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目錄以外的項目,評審專家勞務費由采購人支付。
五、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費標準和評審時間的計算
(一)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項目、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項目:2小時以內的300元/人,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人。不足0.5小時不計算,0.5小時以上(含0.5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二)論證、采購文件編制、重新評審、履約驗收等項目:2小時以內的,200元/人,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人。不足0.5小時不計算,0.5小時以上(含0.5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三)提交響應文件不足三家、采購文件合法性審查未通過需重新組織采購活動,200元/人;項目經評審后實質性響應不足三家的,按實際評審時間計算,參照第(一)項執(zhí)行。
(四) 評審專家評審時間自評審委員會或評審小組全體成員進入評審室簽到后開始計算。
六、省內駐外單位參照本單位所在地或評審活動所在地標準支付評審專家勞務報酬。
七、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由江西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江西省財政廳
2017年5月2日